作者: 来源: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 时间:2023-05-10 阅读次数:次
各位师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9〕152号)、《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工委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认定,现将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结束后即删除)。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工办刘炳林0577-86680950/64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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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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