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学科办 时间:2021-05-25 阅读次数:次
2021年5月24日晚上7点,浙江省非遗研究基地主任,浙江师范大学文传学院陈华文教授在北校区10号楼A305带来“民俗与非遗保护”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黄涛教授主持,万军、王辉老师出席,民俗学专业的研究生们积极参与。
讲座主要围绕“民俗历史悠久而绵长”、“民俗就在你身边”、“作为非遗保护的民俗”以及“非遗保护中的民俗的特殊性”这四个议题展开讨论。陈华文教授借辨析“民俗”的概念引入话题,重点强调了它是“独特的”生活方式。如果不强调“独特性”,而将民俗简单地归为是对日常生活的研究,则会消解民俗文化的独特性和民俗学的学科的正当性。陈教授也指出了非遗保护的基本底色是以民俗为根本的生活文化,非遗保护与民俗生活密切相关。在第一部分里,陈教授列举了仰韶、河姆渡等文化遗址中出土的文物来反驳西方文化中心论,他认为,西方不承认中华有五千年历史的原因可能在于这会动摇其文化中心的地位。
他指出,在历史早期,口耳相传是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此外,陈教授还以生动的案例,向我们讲述了婚丧、服饰等民俗文化的源远流长,如他认为现代婚仪中的哭嫁、拦门极有可能是古代掠夺婚的遗存;第二部分里,通过丰富的图片资料,陈教授向我们展示了民俗与民众生活的密切联系;围绕着第三部分的中心内容,陈教授强调“非遗以项目存在并被国家不同层级的文化职能部门认定”,并指出了在项目保护制度的设计中被忽略的问题:所有的保护项目都有保护单位的在地性,这使得保护项目并不等同于民俗存在本身;在讲座的最后一个议题中,陈教授将非遗保护中的民俗和现实民俗保护形成差异的原因归纳为四点:1.项目制 2.保护单位制 3.在地化的确认 4.重视活动或群体表现形式。
他还特别指出看,当前作为非遗保护的民俗与现实民俗之间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割裂申报 2.非遗保护的项目制 3.非遗保护的价值取向与民俗生活的价值取向有维度上的差异。陈教授认为,非遗项目的前置性条件是该项目具备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外加它对当下文化的影响力,国家非遗项目的名录就是根据影响力的不同而被确认为四个不同的层级;但民俗的前置条件却是民众生活的需要以及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文化认同。
讲座尾声,黄涛教授对陈华文教授的此次讲学表示感谢并做出了总结,在场师生报以热烈的掌声,两位教授还就非遗保护价值取向问题和民俗价值取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后续的自由提问环节中,研究生同学结合自己的田野经历,就温州苍南“拔五更”民俗的申遗失败原因、非遗项目命名争议等问题与陈老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面对以上提问,陈老师一一作出详细解答,使得在场师生收获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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