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学科办 时间:2024-04-25 阅读次数:次
各研究生: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9号)规定,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
(3)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申报表需发送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汇总表除外)。
二、推荐名额说明
所有培养单位的申报数均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4%计算(四舍五入);按比例申报不足1项的单位可申报1项。
三、报送完成时间
请拟申报人于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211B,电子版发至:wdrwxkky@163.com,逾期恕难受理。
四、联系方式
校联系人:蔡老师,86599356,666162
院联系人:林老师,86680841
附件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2024年).xlsx
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6号).pdf
学科办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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