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2号)和《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3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 “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为全院学生数的5‰以内;
2.“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从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2014/2015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推荐产生,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二、评选条件
参照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2号)和《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行政〔2011〕163号)。
三、时间安排
1.“学习标兵”评选的时间安排
(1)11月9日-11月20日,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宣传动员并组织学生申报,根据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学生处;
(2)12月上旬,审核后,学生处举行“学习标兵”候选人公开演讲大会;
(3)12月中旬,校学工委联评并将联评结果公示;
(4)12月中旬,学校发文表彰;
(5)12月下旬,学校橱窗进行展示。
2.“优良学风班”评选的时间安排
(1)11月9日-11月20日,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上学期立项班级,各学院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该班级上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老师的推荐意见,确定推荐立项达标班级参加学校评选,并将参评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学生处;
(2)12月上旬,审核后,学生处组织“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进行公开演讲展示和现场答辩;
(3)12月中旬,校学工委联评并将联评结果公示;
(4)12月中旬,学校发文表彰;
(5)12月下旬,学校橱窗进行展示。
四、 报名材料要求
1.申请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或班级主要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参选人或班级事迹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鼓励提交音像资料,增加事迹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3.参选人或班级1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
五、评选办法
1.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
2.公开演讲:学生处对报送班级或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初选入围班级或学生进行公开演讲,陈述优秀事迹。
3.学校评选: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公开演讲成绩(占60%),进行联评(占40%)并确定入选班级或学生名单。
4.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将“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学生当中,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教师评学低于校平均分、学风检查、学业警告、考试纪律、学费缴纳等有负面评价记录的立项班级建议不推荐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3.“学习标兵”推荐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二年级以上学生英语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外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至少两次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且该学期获得一等奖学金。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并把申报和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七、奖励办法
根据温大行政〔2015〕83号,关于印发《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陈国同奖励基金和嘉华
奖励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华奖励基金项目每年出资约7.5万元用于奖励本学年“优良学风班”;约1.5万元用于奖励本学年“学习标兵”。
联系人:武晓岚 联系电话:86596067 邮箱:3238661370@qq.com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